宜昌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对向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者严惩不贷

日前,市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2016年,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虚报扶贫业务和科技培训期数套取扶贫资金,并以“扶贫业务培训相关支出”名义违规报销宜都市扶贫办其他接待就餐费用39792元。2018年1月,该中心党委委员、副校长杨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中心招生就业管理处副主任周开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远安县茅坪场镇何家湾村采取虚报平田岩香菇基地操作道硬化工程项目的方式,套取省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12万元,用于何家湾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开支。2018年2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汤贵桥(现任茅坪场镇政府农业办主任),该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望爱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夷陵区三斗坪镇雾河村在申报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贴时,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秦学华以其妻子名义,采取虚报手段非法占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2018年2月,秦学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问题清单,加强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找弱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机制,防止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向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以及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不贷。要突出强化问责,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既坚决查处当事人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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