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忠斌院长所作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宜昌实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宜昌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决胜小康,为加快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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