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7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家胜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了市人民政府2017年各项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是宜昌向内发力、加快转型的一年,是直面矛盾、强力攻坚的一年,也是放下包袱、务实作为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对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化压力为动力,视难题为考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务实重行,稳中求进,开创了“绿色、转型、跨越、小康”新局面。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宜昌发展也踏上了新征程。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致力推动经济稳健增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切实增强省域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新业绩!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加快推进“绿色、转型、跨越、小康”进程,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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