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河湖长制为湖泊保护增添新动能

6月的枝江市金湖,碧波荡漾,湿地垂柳,湖岸美景让人流连忘返。

作为宜昌市最大湖泊,金湖治理经历一次壮士断腕:拆除千亩精养鱼池,收回养殖权,退渔还湖,沿湖截污和清理农业面源污染,清除湖底污泥,打造湿地公园,启动江湖连通,总投资达亿元。“推动金湖综合治理的抓手,就是湖长制。”金湖湖长、金湖国家湿地管理处主任余红说。

余红今年接手金湖湖长。她介绍,原来的湖长由市长助理、原金湖湿地管理处主任王少林挂帅,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列出治理清单,每月督查。她任湖长后,将进一步增强金湖的生态、文化、旅游功能。

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谈到金湖的变化时说,河湖长制的推行与实施,为“千省之省”的湖泊保护注入了新动能。

据了解,我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湖泊有755个。早在2011年,武汉市开始试行湖长制,2014年,全省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湖长制。3年来,出版了《湖北省湖泊志》;实施了大武汉东湖水网构建、武汉内沙湖、鲩子湖城中湖生态修复试点,黄石磁湖、鄂州洋澜湖生态修复和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等百湖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今年元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从落实水资源管理、划定河湖水生态空间、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水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熊春茂介绍,近期,省湖泊局将对各级落实湖长制情况进行督办检查,通过打造湖长制升级版,使湖北湖泊保护工作上新台阶,让千湖之省湖水长清。(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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