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恩施仙桃潜江孝感4地19人因这些事被查处

5月6日、7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等典型案件,涉及恩施州、仙桃、潜江、孝感4地,共有19人被查处。

5月6日

恩施、仙桃通报5起典型案件,6人受处分

5月6日,恩施州通报1起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典型案件,仙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共有6人受到处分。

恩施州通报1起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典型案件

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失职问题。2014年9月,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已故多年村民张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而符合条件的村民杨某未被纳入,至2016年4月省公安厅进行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期间仍未将张某剔除精准扶贫对象名单,也未将杨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3月,高罗镇纪委给予马彪生党内警告处分。

仙桃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仙桃市张沟镇镇南村党支部书记袁春喜,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桃市毛嘴镇文庙村党支部书记杨明涛,违规参与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桃市郭河镇杨洲村党支部书记袁同成、会计代先举,违规公款吃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仙桃市工业园城建办主任、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科科长王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办主任职务。

5月7日

潜江

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7人被查处

1、潜江市自来水公司稽查大队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水费补差费用,稽查人员刘传斌、马立华、李国强、王宝玉还在收费过程中向服务对象索取、收受财物。刘传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立华、李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宝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潜江市自来水公司稽查大队大队长陈光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潜江市张金镇泰山垸村违反农村三资管理规定,不履行项目招标手续,违规发包工程。该村村委会副主任叶建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潜江市高石碑镇农民用水户协会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将项目设计工程指定给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承包。蒋方祥作为该协会负责人和项目法人代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孝感

4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典型案件

6人被查处

1、汉川市湾潭乡司法所所长周国华,工作作风拖沓散漫,对工作任务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对社区矫正工作敷衍、懈怠,违反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按规定时间解矫,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杨小华,在病死猪无公害化处理补贴申报工作中,现场检验不认真负责,导致国家惠民资金被违规套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云梦县交通局运输股股长李楚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副主任聂峰,审核把关不严,对明显未达到通村公路质量标准的公路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并拨付资金,李楚安、聂峰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副股长蒋超、监标工作人员严福亮,对扶贫搬迁项目评标活动监管不力,评标期间未开启无线电屏蔽系统,且未及时制止评标专家在评标室违反规定随意接打电话,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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