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一场生日宴,上级下属悉数到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一场私人聚会,8人集体公车私用,明知违规还午餐饮酒。结果,9名党员干部因顶风违纪受到党纪处分。
昨晚,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第23期。本期讲述,今年2月29日(星期一)中午,某县自来水公司职工李某某以过生日为由,私人邀请同事在某酒店举行生日聚会。公司 副经理张某某、工作人员鲁某某分别驾驶该单位2辆公车,搭载县自来水公司营业所所长徐某某及陈某某、戴某某、柯某某、涂某某、刘某某等5名工作人员前往酒 店聚会,9人均饮酒。
经县纪委调查核实,按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县住建局给予县自来水公司 副经理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该公司营业所所长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工作人员李某某等7人党内警告处分。“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剖析此案时指出,此案暴露出某些人强烈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如果不对这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以制止,不仅“四风”会反弹回潮,更可能 导致消磨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疏远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因此,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员干部应当少一些酒桌上的聚会,多 一些工作上的交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为民办事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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