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5起违纪案例 6人被处分

5月6日,湖北省纪委网站通报5起违纪案例,包括恩施州1起精准扶贫工作失职失责典型案件,仙桃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共6人被处分。

具体案例如下:

恩施州——

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失职问题。2014年9月,宣恩县高罗镇车道湖村党支部书记马彪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开展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将已故多年村民张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而符合条件的村民杨某未被纳入,至2016年4月省公安厅进行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期间仍未将张某剔除精准扶贫对象名单,也未将杨某纳入精准扶贫对象。2017年3月,高罗镇纪委给予马彪生党内警告处分。

仙桃市——

1、仙桃市张沟镇镇南村党支部书记袁春喜,在操办儿子婚宴期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仙桃市毛嘴镇文庙村党支部书记杨明涛,违规参与操办孙子满月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仙桃市郭河镇杨洲村党支部书记袁同成、会计代先举,违规公款吃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仙桃市工业园城建办主任、规划建设局规划建设科科长王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城建办主任职务。(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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