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转作风、抓落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月31日,市纪委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9月18日,夷陵区交安办常务副主任田德安在每月享受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的情况下,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经常驾驶公务用车上下班。同时,田德安利用职务便利,用单位油卡给私家车加油1415.49元。2017年2月10日,田德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9月30日至10月7日,兴山县高桥乡教育党总支书记、中心学校校长谭金平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21日,谭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该中心学校总务主任王恩林作为学校车辆管理责任人,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校车辆管理,也未对谭金平违规使用公车的行为进行阻止和向上级单位汇报,王恩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2月5日至6日,秭归县两河口镇香龙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德美为儿子操办婚宴,在已报告并承诺的情况下,超范围操办并违规收受礼金2.78万元,其中包括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等人员礼金,造成了较坏社会影响。2017年2月15日,李德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16年10月28日,宜都市松木坪镇松木坪中学总务处主任徐圣忠为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200元。2017年3月21日,徐圣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中秋节前后,枝江市顾家店镇财政所所长余昌平收受枝江市经典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宋某的1000元购物卡;2016年春节前,在自己家中收受宋某的现金5000元。同时,余昌平在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通过违规借款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账外开支。2017年3月8日,余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8月10日,点军区桥边镇党政办副主任黄萍在原桥边镇政府干部许某某回镇办理个人公积金转移手续时设宴接待,参与人员包括该镇党员干部及许某某同学总计10人,进餐费1670元。之后,黄萍以许某某来桥边调研座谈的名义在机关财务报销。2017年1月20日,黄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现在改进作风到了防止反弹、形成常态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特别是要紧盯国有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等薄弱环节,经常教育提醒、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从小事做起、从小节严起,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准时间节点,既紧盯奢靡享乐老问题,又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党员,主要负责人严于其他领导干部,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并坚持“一案双查”,严格“四同步”问责,即违纪违规事实与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同步调查核实、同步研究处理意见、同步处理到位、同步通报曝光。(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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