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纪委通报6起履职尽责不力典型案件 看别人想自己

3月16日,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6起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典型案件。

2016年3月,市卫计委、市二医院在招聘录用工作中,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未认真调查核实,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招录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2017年2月,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何莉莉,市二医院党委副书记吴煦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卫计委人事科科长吴启华、市二医院人事科科长郑祥伟被立案审查。

2016年8月8日,市运管局三峡坝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罗云远和该分局市场监管股股长肖飞,在向违法经营网约车驾驶员龚某及有关媒体人员解答相关政策和处罚依据时,态度恶劣生硬、方法简单粗暴。同时,肖飞在接待龚某来访时,声称罚款标准是上级决定的、罚款可以找滴滴公司报销等,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0月28日,罗云远、肖飞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 2014年,兴山县林业局下属8个乡镇林业站及其违规兴办的8家民营公司采取虚报项目支出或将部分经营收益计入成本等方式,套取退耕还林、低产林改造、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荒山造林等项目资金共计449.26万元。因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项目资金被套取,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6年8 月26日,兴山县林业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钟家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明,时任党委委员、退耕还林办主任周立新,时任党委委员、天保办主任陈光羽,造林绿化股、林业产业股股长唐运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9月1日,该局计财股股长李庆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以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亚泰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废”防治措施,虽多次督办,但仍未得到彻底解决;企业在环保手续不完善、未办理工商登记执照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部分高污染落后产能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全取缔;防护距离内居民未落实搬迁,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2016年9月,五峰县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县长覃业成被工作约谈;因对亚泰公司环保问题处置不力,该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中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大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监督检查不认真,日常巡查工作履职不到位,该县工商局副局长、时任渔洋关工商所所长杨晓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时任渔洋关工商所干部高照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因未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履行职责不力,时任该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万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016年3月1日,远安县殡葬管理所火化车间值班工作人员崔小华,在工作中违反工作规程,导致发生错化遗体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后果。2016年3月28日,崔小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所党支部委员、副所长余宏国因在分管火化车间工作时,未正确、全面履行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詹洪因未正确、全面履行职责,对单位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远安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红光,因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殡葬管理所的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西陵区西坝街道甲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琼在负责该社区民政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疏忽大意,没有掌握低保户刘某某2015年2月死亡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2016年3月对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时,在没有认真核查的情况下,仍将低保户刘某某列为不需核查的对象,继续保留低保发放资格,造成低保户刘某某死亡一年多仍在领取低保金共计5972.36元的不良后果。2016年7月25日,王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履行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坚定不移地转作风、抓落实,切实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做到明责、确责、履责、尽责;要敢啃硬骨头,遇到难题不躲,遇到矛盾不绕,从具体事抓落实,从点点滴滴抓落实。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始终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责任追究,既问损害之责,也问不作为之责,着力整治不担当、不进取、不作为、慢作为、怠政懒政等问题。对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实现问责一个、震慑一片、推动履责的综合效应。(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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