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税务“17条”为民企添活力

2月14日,宜昌市税务局出台《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七条创新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从引导科学适用政策、保障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帮助纾困解难4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引导企业充分享受政策方面,措施中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应享尽享。”宜昌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务系统将创新开展个性化税收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及时熟练掌握最新税收政策;引导民营企业科学适用税收政策;针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政策适用争议,税务机关将建立税收政策争议定准机制;将与部分典型民营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协议,带动和促进广大纳税人税法遵从。

在强化民营企业合法税收权利保障方面,税务机关将按照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等原则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建立民营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在税收执法中强化谦抑善意原则;畅通民营企业权利救济渠道。

为优化办税便利性服务,打造优良税收营商环境,税务系统将建立多元化办税渠道;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持续压缩办税时间,将新开办企业初次申领发票等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今年6月底压缩至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税人实行跨区迁移及时办结、简易注销清税证明免办及注销“承诺制”容缺即办服务,切实破解企业“迁移难”“注销难”问题。

在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方面,税务系统将对确因资金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通过建立绿色通道,主动帮助困难企业依法快速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将扩大“银税互动”的覆盖面,引入更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纳税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签订“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等新型涉税信贷产品;将利用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经营及用工信息,配合人社部门为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提供参谋服务,助力缓解企业用人负担和困难;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发票需求,切实缓解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中的用票难。(三峡日报记者陈曦,通讯员杨凯、黄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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