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空心化现象的较突出,作为文化载体的古老村庄和聚族而居的熟人社会正在消失。一定的文化总是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表现出来的。乡村文化之所以与城市文化有别,首先是因为其居住的环境和活动方式不一样。例如,聚族而居、依山傍水、熟人社会、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房前屋后、种瓜种豆等等。但是,随着农村的发展,一些变化不可避免。问题在于这些变化是与田地的荒芜、传统的失落、古老建筑的消失、人际关系的疏离为代价的,这就必须引起重视。
由于外来文化的涌入,作为农耕文明的人文传统和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乡村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要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农耕文明的基础上生成了特有的人文传统和价值观念,例如守望相助的观念、敦亲睦邻的观念、孝亲敬贤的观念、祖先崇拜的观念、天人和谐的观念、克勤克俭的观念、耕读传世的观念等等。然而,这些传统观念受到西方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双重冲击而逐渐式微。
因为投入不足,农村文化的硬件建设严重滞后。现在,农村一些自然村无文化活动室、无公共健身跳舞场地;行政村无村级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无文化广场、无农家书屋、无村民议事场所、无体育器材、无专项文化活动资金等,这些无疑制约了乡村文化的开展。除此之外,还有农村人才的缺失以及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寻求合理的化解之道。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作出了精炼而深刻的强调,比如“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怎样才能让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论述和科学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马克思曾说,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但人的行动又是受思想支配的,因此,提高认识、端正观念、把握规律、落细落实,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所在。
必须克服重经轻文的错误认识。长期以来,存在这样一种观念:认为经济是第一位的,文化是第二位的;前者是实的,后者是虚的;前者是有用的,后者是无用的。正是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有些地方有意无意地忽视文化建设。实际上,这种观念完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和文化辩证关系的思想。经济和文化二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也存在着双向建构和耦合互动的关系,因而无所谓第一第二、孰重孰轻的问题,必须将其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加以看待。
必须遵循文化建设的规律。文化和经济一样,也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在乡村文化振兴的实践中,我们要深入研究文化自身的规律,并按其规律办事,切忌莽撞蛮干,搞一哄而上和一刀切。“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文化是最富有个性和差异特征的,不同乡村,其文化特点都会有所不同,我们都要充分予以尊重,并因势利导。对于乡村农耕文化传统,我们应持虔诚敬畏的态度,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继承是前提,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而发展是更好的继承。
必须细化措施并加以落细落实。对于乡村文化的硬件建设,必须从制度上制定达标的规范,以保证资金到位、项目到位、落实到位;通过“最美家庭”“孝子孝媳”“好公婆”“好妯娌”等评选活动,激发农民向善向上的道德情感;制定完善乡规民约,严禁黄毒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反对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培育中国好家风”活动,挖掘和弘扬家训家教中的优良传统,等等。乡村文化振兴是一个日积月累的长期过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方能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开创乡村文化振兴的新局面。
(三峡日报 作者左亚文 武汉大学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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