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3日获悉,《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宜昌将对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激励计划。其中,部分激励计划措施如下:
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按月发放技能津贴;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技能等级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技能津贴制等,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从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奖励,提升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 将创业农民工等人员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范围。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定、职业农民认定和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职业农民标兵评选。
科研人员激励计划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制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对科研人员进行现金和股权、期权奖励办法,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放宽科技成果处置条件,高校科研院所研发团队在宜实施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收益的70%以上留归团队。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科技成果在宜转化、创办科技型企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市级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立项支持。
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 构建小微企业孵化体系,将职业院校双创平台纳入小微企业孵化体系中,形成更强大的创业基础。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增加创业实训教学课程,激发创新创业意识,为小微创业提供更多的储备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 健全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完善津贴补贴制度,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落实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等政策。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基层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政策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三峡商报 记者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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