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新规 2020年重点领域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宜昌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水流、湿地、耕地、大气、荒漠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方案》针对森林、水流、湿地、耕地、大气、荒漠等重要生态领域提出详细的任务安排。对于水流,提出要落实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办法,研究建立清江、香溪河、柏临河、沮漳河、玛瑙河等河流水域生态补偿机制。

针对耕地,将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逐步将25度以上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补助范围,研究制定鼓励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的补助政策。

生态保护人人受益,生态保护补偿必须创新体制机制。《方案》明确,要探索建立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横向生态补偿关系。要研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与生态保护补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机制。

《方案》提出要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在生存条件差、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

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生态保护人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三峡日报 记者赵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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