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考改革确定宜昌为试点
改进中考成绩呈现方式,考试科目增至15门,综合素质评价成主角……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中考改革将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确定宜昌市开展改革试点。
从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全省全面实施改革。
改革后,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有两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今后,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其中,计分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和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其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等级呈现包括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生物、地理可作为计分科目,也可作为等级呈现科目,具体由各市(州)研究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成绩的科目。
此次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让“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也可探索基于等级、以折算分数计入录取总分的方式。(三峡日报 记者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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