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开始

笔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17年度下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已开始,符合门诊慢性病种的患者可向宜昌市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异地安置人员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病历等)及所申办病种近半年的诊治资料(各县市、夷陵区提供当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治资料)。申办资料为门诊资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申办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

此次申报后,专家评审通过的参保人员于2018年1月1日起可享受严重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并实行“定点、定额、定范围、定量”管理。

据悉,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有高血压(极高危)、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结核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限城镇居民)、血友病。(三峡日报 通讯员董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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