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公证处发布通告称,该处近日遇到一起造假骗取公证书事件,申请人造假原因竟然是为了图方便。
前不久,市民张某来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一到公证处,张某就拿出一大摞材料向公证员展示,已经准备好公证需要的材料。他说,妻子前不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由于二人膝下无儿无女,现在他想将妻子名下的一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初审,公证员发现材料的确较为齐全,且能够相互佐证。受理后经再次询问了解,公证员察觉有些不对劲。随后,公证员前往张某所在单位走访,调查结果与张某提供材料一致。公证员又查阅相关档案,发现张某和妻子竟共同生育有三个儿女。被拆穿后,张某红着脸说三个孩子都在外地,让三人都回来做公证实在太麻烦,所以才想出了此招儿。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约有百余件“假证明”被公证员的“火眼金睛”识破。
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其他个人或组织,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市民千万不要为了个人利益冒险申办“假公证”,否则一旦被识破不仅拿不到公证书,还会被纳入公证系统的“黑名单”;即使侥幸暂时拿到了公证书,事发后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三峡日报 记者裴姝婧、通讯员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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