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8月1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登华带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我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葛洲坝中心市场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良品铺子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葛洲坝中心市场(农贸市场)、西陵二路良品铺子(小型超市)、大润发超市(大型商超)、陶珠路餐饮示范街(中小型餐饮)、长城宾馆(大型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地检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每到一处,检查组详细询问食品来源、加工保存情况,认真查看各类台账、监管记录,并就公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与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了互动交流。

执法检查组到大润发超市检查

检查组到长城宾馆检查

彭登华对我区《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做到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二是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行到底。构建科学有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打好持久战。三是注重监管实效,让工作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升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保障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华,区食药监局相关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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