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宜昌城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自7月31日零时起,宜昌城区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宜昌市城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根据要求,我市城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于7月31日零时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中药饮品除外),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检验费及大型设备检查费,提高价格明显偏低、技术含量高、不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大型设备检查类下调15%,其中,磁共振平扫每个部位由600元下调至510元,单次多层CT平扫每个部位由250元下调至215元,彩超常规检查每个部位由100元下调至85元,腔内彩超每个部位由140元下调至120元。

调增的项目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在挂号时需要增加的费用,1.5元的挂号费未作调整,主要是专家门诊的诊查费有所增加,副主任医师诊查费由每次5元上调至13元,主任医师诊查费由每次8元上调至20元,急诊诊查费加收1元,口腔、妇产诊查费加收2元,中医诊查费加收1元。二是护理费用有所增加,一般专项护理由每日4元上调至10元,一级护理由每日8元上调至20元,二级护理由每日4元上调至12元,三级护理由每日3元上调至8元。同时治疗费调整539项,手术类项目调整711项。

记者从市一医院了解到,该院从今日起,将病房空调费由每天12天降至6元,静配中心和门急诊输液加药所用注射器费用取消。(三峡日报 记者黄春梅、通讯员杨添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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