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记者从兴山县食药局了解到,该局对一商户经销“来历不明”保健食品进行立案调查。
3月,兴山县食药局执法人员对该县古夫镇高阳大道客运站附近某个体商户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店主李某某不能出示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其货架上发现共计43瓶(盒)保健食品,均不符合法定要求。其中,“新猛牛1号”5盒,说明书中标有“猛牛1号对前列腺肥大疗效独特、迅速、显著”等内容;奇某堂牌新速腾5瓶,外包装上无保健食品标识;“金A8”25盒,外包装盒上无保健食品标识。
经查,李某某经人介绍到兴山县从事经营活动。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无购销票据和凭证。该店主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本身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不合法。其进货来源不正规,货源来历不明,这些保健食品没有保健食品标识,无法证明其是否具有保健食品功效。提醒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选择正规可靠的商家,选购商品时注意查看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购买到的是正规合法产品。目前,兴山县食药局已对该商户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三峡日报 记者田东明、通讯员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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