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标错价”,物价部门调解,让购房者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价格纷争。记者24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这一圆满结果。
据了解,2015年候先生一家看中一套房子,缴纳5000元认筹金,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和两份合同审批单。但当他准备交首付款时,却被告知房子不卖了。开发商称,因为个别工作人员对岗位不熟悉,导致这套房子认购书上6351元/平方米的单价“标错了”,应该是7041元/平方米,总价为68万多元。瞬间上涨7万多元,让侯先生一家无法理解。侯先生拨打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电话进行投诉。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将该投诉并入专项检查。经过反复沟通,2017年2月,侯先生与开发商达成调解意向,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长达一年多的价格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三峡日报 记者穆然、通讯员张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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