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启动 常规巡察27个市属县级单位

4月15日,记者从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本轮巡察自2020年4月至8月,市委5个巡察组将常规巡察市委政法委等27个市属县级单位,驻点巡察时间4个月。

按照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公安局(含三峡坝区分局、三峡机场分局、水陆分局、葛洲坝分局)、平湖分局、交警支队;延伸巡察至市公安局及其上述分局、支队所管理的警察学校、派出所、大队;统筹协调县市区巡察力量开展对各县市区公安局的交叉巡察。

市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市法院、市坝区法院、市葛洲坝法院;统筹协调县市区巡察力量开展对各县市区法院的交叉巡察。

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公安局西陵分局、伍家岗分局、点军分局、猇亭分局、高新区分局;延伸巡察至上述分局所管理的派出所。

市委第四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委政法委(含市社区网格监管中心)、市司法局(含宜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戒毒所、市信访局、市档案馆。

市委第五巡察组常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含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史志研究中心、市畜牧兽医中心;延伸巡察至市生态环境局所管理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水土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等5个科级单位;延伸巡察至市畜牧兽医中心所管理的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技术推广站等3个科级单位;统筹县市区巡察力量开展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协作巡察。

与此同时,市委组织部将首次同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检查。(三峡日报 记者孙晓陵、通讯员易巡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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