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制定5个责任清单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4月15日,记者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视频会上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将今年确定为宜昌市“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该局将指导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据悉,今年,全市将实现食品生产小作坊取证率95%以上;超过85%的食品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台账;机关食堂、托老机构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星级酒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含中央厨房)等五个领域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其中视频式、透明式阳光厨房覆盖率不低于60%;药品零售经营监管100%覆盖,不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不少于30%。

为明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类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包括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等各类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据了解,为推进落实,该局将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各县市区局综合应用书面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升壮大行动,继续加大食品小作坊依法许可管理的力度,食品小作坊持证要达到85%;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改革;实施农贸市场运营规范化地方标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单”管理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据介绍,该项工作将分三步推进,4至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6至10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各县市区局组织企业按照责任清单内容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全面进行自查,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11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市局将对各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三峡日报 记者陈曦、通讯员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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