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进,对市政府批准的急需开工项目实行非核心要件“容缺受理”,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落地建设。截至3月4日,已有6家疫情防控相关企业落实先行用地。
记者了解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疫情防控关键行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保障内容。在国家未下达2020年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前,对急需开工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疫情防控有关的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挂账使用,做到应保尽保。
经市政府批准,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急需使用土地,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项目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照约定交地、开工、竣工的国有建设用地,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已成交但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地块,经竞得人或受让人申请,签订时间或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可顺延至疫情结束1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交地、开竣工日期同样顺延。
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业用地和用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中转的仓储用地,土地竞买保证金调整为不低于起始价的50%,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最长不超过1年。以上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顺延3个月。
推行“不见面”审批,对已经纳入省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对因疫情防控等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即到即办,受理当天办结。对同一权利人的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实行“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同步出证办结”。(三峡日报 记者梅云雄、通讯员卢志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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