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笔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意见》和宜昌市环保局《关于迅速开展煤炭生产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远安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县14家煤矿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中,远安县环保局将对辖区内所有煤炭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产使用)、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开展综合治理,要求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尾矿库建设规范,废水达标排放,对所有煤炭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
针对闭井后续生态恢复管理,远安县环保局还将结合各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闭井后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三峡日报 通讯员卢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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