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记者昨悉,宜都市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将重点对宜都市范围内的0至14周岁残疾儿童进行救助。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携带残疾儿童户口本、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宜都市残联提出申请。康复救助补助按照“先申请、后康复、再结算”的原则,补助时间从康复安置当月起计算。(三峡日报全媒记者邓明明、通讯员翁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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