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宜昌乡村如何振兴?7月4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实施《宜昌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我市将以湖北“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为指引,以全市“双核驱动、多点支撑、协同发展”战略为统领,以主导产业提升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工程等52个重大行动(工程、计划)为抓手,加快城乡融合和乡村产业融合,推进“青山碧水蓝天”人居环境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把宜昌建成乡村振兴先行区,打造具有宜昌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规划》提出,到2020年,宜昌建成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实现高质量小康,乡村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将构建宜昌长江中上游农产品国际交易中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等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平台,重点打造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农旅融合产业链、农村电商物流产业链、农业科技和生产服务四条“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宜昌“橘谷”、三峡“茶谷”、优质“粮仓”、高山“原味”、特色“种源”等五大优势产业谷。力争到2022年,全市形成3个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乡(镇)、300个示范村,在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彰显生态宜居和乡风文明方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到202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5个精品型、20个提升型美丽宜居乡村项目,所有村庄达到普及型村庄标准。同时,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推动乡村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将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完善乡村教育、健康、养老、社会保障质量,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规划》要求,通过实施“红色头雁”工程、推进“磁铁支部”建设、开展“双培三在”行动,着重增强农村基层组织、乡镇服务支撑和乡村“三治”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宜昌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三峡日报记者杨心羽、通讯员杜应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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