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荣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5月30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下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宜昌榜上有名,这意味着我市成为全省第三个国家节水型城市,近十年来,省内仅有武汉和黄石分别于2009年及2011年创建成功。

2016年我市正式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1月通过省级考核。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宜昌在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中强化节水提质,全面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水生态得到修补,水环境治理取得良好成绩;举办节水宣传周;出台《宜昌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文件,多管齐下,全力创建,各项指标达到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节水效果显著。

目前,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38.21升/人•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7.9%,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安琪酵母公司、夷陵中学等37家企业(单位)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锦绣嘉苑、恒大绿洲等42个小区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小区。

据悉,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功后,每四年进行一次复查,入选国家节水型城市须有健全的节水法规制度、节水统计制度和财政投入制度并全面开展宣传、创建活动等基本条件,以及基础管理、技术考核共25项具体标准,涵盖了城市水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方方面面。成功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是我市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又一国家级“名片”。(云上宜昌 通讯员宋成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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