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33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题,决定6月下旬召开本次会议,建议议题为:审议《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审稿)》;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相关单位开展工作评议等。
会议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考勤情况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三峡日报记者肖敏、通讯员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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