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
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介绍,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417件,其中民事案件10321件,刑事案件92件,行政案件4件。在受理的民事案件中,以著作权纠纷和商标权纠纷居多,分别有7136件、2140件。
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全省法院加大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以及侵权行为源头的打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如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诉镇济堂风湿病专科医院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虽然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并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但二审经审查认为,被告系重复侵权,遂将赔偿数额从第一次侵权时的20万元大幅提升至70万元。
在发挥民事审判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全省法院也注重发挥刑事打击的威慑作用。省法院审理的何某7人生产、销售假冒消防车一案,犯罪金额高达5000多万元,侦查阶段系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疑难。该案最终认定主犯何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判处罚金371万元,充分彰显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能力及水平。(湖北日报 记者杨康、通讯员蔡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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