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2019年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招生方案出炉

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秩序,12日,宜昌市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方案,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规则,促进教育公平。

2019年宜昌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小学入学                                          

6月21日至26日 城区适龄儿童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小学学位

6月27日至28日 民办小学网上确定录取名单

6月28日至30日 城区公办小学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7月1日至3日 城区公办小学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指导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其他县市区小学新生到片区对应小学进行登记

7月8日前 各县市区完成小学新生对应到片区小学工作

8月25日前 城区公办、民办小学学生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市区学生到入读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 新生报名

9月10日前  完成学生注册工作

初中入学

6月15日前各地教育局和学校完成学生国网毕业操作,完善并公布招生片区,制定招生方案。

6月23日至28日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学位,其他县市区小学核查毕业年级学生居住房和户籍信息。

6月29日至30日民办学校面谈

7月1日至2日民办学校网上确定录取名单

7月2日至4日城区公办初中网上审核学生申请信息

7月5日至6日城区公办初中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指导家长重新修改、完善网上注册信息。

7月7日至7月15日完成城区公办寄宿制学校报名、电脑派位及小学毕业生对应到片区初中学校工作

8月25日前城区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市区学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30日新生报名

9月10日前完成学生注册工作

就读城区公办小学

 6月21日至26日网上申请

招生方案规定,城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下同)新生入学统一使用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宜昌市政务服务网:个人办事栏;网址:http://www.yczwfw.gov.cn/,手机端APP:市民e家),符合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于6月21日—26日,在平台注册申请公办、民办学位。

其他县市区新生按要求到片区对应小学进行登记,上交居住房、户籍等证明材料。各小学将审核合格的一年级新生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日期公布预录取名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要按照“两为主”原则同步做好片区学校对应工作。(时间安排见上图)

学生对应片区学校要依据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的户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的以正式居住房信息为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对应片区学校以居住证(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务工经商证明为准;对特殊情况,学校无法判断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详细认定办法(公办初中同上)。

就读城区公办初中

6月23日至28日网上申请

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宜昌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按照各区制定的就近入学条件申请学位。6月23日至28日,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网上申报公办、民办学位。

其他县市区各小学要集中核查本校六年级学生居住房和户籍信息,并将六年级学生信息核查结果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国家学籍网完成招生片区内学生对应工作。跨省、市升学学生学籍办理统一在国家学籍网络系统中进行操作。(时间安排见上图)

民办与公办同步招生

只能选一所民办学校

而今年新生招生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民办小学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6月21日—26日,民办初中网上申请学位时间为6月23日—28日。

根据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不作具体限制,选报城区民办中、小学校的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采取面谈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名单,并将确认录取名单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时间完成,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并缴费注册后,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民办小学网上确定录取名单时间为6月27日—28日,民办初中网上确定录取名单时间为7月1日—2日。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生直接登记入学;若学校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以面谈(指当面谈话,询问相关情况,查看学生发展报告册,学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写工具进场,学校也不得向学生现场发放书写工具)或者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学生名单,鼓励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学校的面谈方案向县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新生家长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寄宿学校有空余学位可跨片招生

特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部分寄宿制公办学校要按照划片招生原则,接收片区内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不接收片区外学生。 如果学校所在县市区学位不足,部分寄宿制学校有空余学位拟招收划片区域外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采取电脑排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名单,并将招生办法报区县教育局备案。

同时,要做好特殊学生入学。各地各校要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对于残疾学生入学,教育部门要求尽可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实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要妥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类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各地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外籍、港澳台学生进行登记,并安排其入学。

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十项严禁”不得逾越

市教育局强调,各地教育局要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在学校申报、各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值得注意的是,凡不属于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新生,三年后不得享受该校综合高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其次,要求各校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笔试;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违反招生范围跨区域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成绩和升学率。凡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及责任人,民办学校还应核减招生计划10%,市教育局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城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平台打印录取通知书,县市区学生到入读或毕业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结果完成国网学籍注册工作,对9月10日仍未入学的学生,各地教育局要进行逐一清查,启动劝返程序。(三峡商报全媒记者张婷婷 通讯员张鹏 张黎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