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水域明起进入春季禁渔期

从3月1日零时起,我市长江流域长江干流和秭归、兴山香溪河水域将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至6月30日24时结束。我市长江江段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已实行常年禁捕,起止点为葛洲坝以下至白洋杨家溪60公里水域。

禁渔期间,全市渔政和有关执法机构将坚持“水上打、岸上堵、市场查”多措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市渔政监察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触犯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峡商报记者揭兴伟、通讯员何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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