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自首大限”将至 切勿错失时机

12月28日,在距离《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规定的“自首大限”仅余三天之际,外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清伟回国投案自首。至此,“百名红通人员”到案56人,在岁末时节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成绩单添上新的一笔。

外逃13年,王清伟无疑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资料显示,王清伟原为中国轻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涉嫌信用证诈骗罪,2005年4月出逃。从王清伟出逃开始,对其追逃追赃工作就拉开了序幕。2008年1月,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15年4月,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时,王清伟被列为第84号嫌犯;2017年4月和2018年6月,中央追逃办两次曝光部分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王清伟的名字均赫然在列。在党中央“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前,在步步紧逼、一追到底的行动举措前,曾试图负隅顽抗的“王清伟们”心理防线开始动摇,有的选择投案自首,还有的踌躇不决。而《公告》的发布让外逃幻想成为不堪一击的肥皂泡,也让他们看到宽大处理的曙光,成为拉其走出歧路、迈入正途的有力大手。

8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公告》发布当日,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吴青和贪污犯罪嫌疑人倪小沪相继主动回国投案,开启了后续投案自首的“连锁反应”。数据显示,《公告》发布以来,包括“百名红通人员”蒋雷和王清伟在内,目前已有近百名外逃人员投案自首。值得一提的是,在“自首大限”即将到来时,河北、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地多名外逃人员抓住最后契机,分别从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越南、菲律宾和柬埔寨等回国投案。“连锁反应”不仅体现在越来越多的外逃分子放弃幻想、主动投案自首,也反映在他们积极主动退还赃款的意愿上。在山东省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张雪珍、外逃1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晋、浙江外逃18年的职务犯罪人员徐少斌等人的通报中,均出现“愿积极退赃”“积极退回涉案赃款”等相关表述。

一批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还赃款,这种“连锁反应”是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并行带来的必然结果。这震慑来源于党的十八大以来追逃追赃决心始终坚如磐石、脚步一刻不停,来源于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球“天网”越织越密,让腐败分子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来源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正加速转化为治理效能,追逃追赃战果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发挥政策的感召力,在《公告》中列出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提供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震慑与感召并驾齐驱,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消息屡见报端,形成投案自首“连锁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追逃追赃未有穷期。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持续推进“天网行动”,紧盯重点外逃区域、重点个案,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实现追回数量新突破,有效遏制外逃人员增长。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追逃追赃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尤为重要,只会力度越来越大、步伐愈加坚定。外逃分子如果仍然犹疑观望、执迷不悟,错失投案自首的时机,最后只能是自食其果。(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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