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方案,决定12月10日召开此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和办理结果评价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相关术语名称变更事项备案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2017-2021年)有关调整情况、2019年立法计划草案等汇报以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决定将上述相关报告和法规草案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环境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相关工作规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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