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首次对附有违建房屋实施管控 首批51套房屋被限制交易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不动产中心了解到,我市首批51套附有违建的房屋被列入管控名单,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上周,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已将核实的首批实施行政管控的房屋名单,递交到了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据介绍,首批被行政管控的房屋涵盖了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宜昌高新区。

11月1日起,《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强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对非法用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予以查处;对违法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不予登记。

“不能登记,不能交易也不能抵押,同时不能进行产权变更。行政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拆除以后,经过我们城管部门核实,可以解除管控。”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黄江平告诉记者,我市各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含宜昌高新区,下同)在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建(构)筑物作出认定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将信息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登记、抵押及产权变更采取限制措施。违建当事人自拆违法建设后,经各区城管部门核实,报送到市城管部门并将信息抄送不动产登记部门解除上述限制。

屋顶搭建蓝色钢棚、玻璃房、立面悬挑……记者实地走访部门分被行政管控房屋所在小区时看到,多数违建部分都处于居民家中,或者楼顶通道被封,执法人员无法直接进入,导致直接拆违难度较大。

“如果当事人自行不拆除违法建筑,被行政管控的房屋将一直不能进行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即便户主对房屋不进行交易,拆违工作也依旧会进行。”黄江平表示。

据了解,今后行政管控手段将进行常态化,只要执法部门发现并确认违法建筑后,将由市城管部门将房屋名单移送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行政控管。(三峡日报 记者郑璐、通讯员黄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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