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

10月3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

会议联组审议市政府关于宜昌城区“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

会议在对各项议题进行审议后,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农业局关于研究处理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以上报告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分组审议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表决通过了《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的决议和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周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全面学习领会,切实用以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周霁强调,要全力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两个走在前列”目标,与时俱进地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在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积极作为,当好长江生态环境的坚定保护者、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推动者。

周霁要求,要大力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紧贴百姓需求,紧扣发展实际,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把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进入三审程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是今年市委确定的立法任务,要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并组织好宣传贯彻实施,同时,积极、慎重、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抓好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监督整改。要着力推进民生改善,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准确把握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抓住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工作。要以此次“畅通工程”建设专题询问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畅通城市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副市长卢军、刘洪福,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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