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城区“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将西陵区南津关村、前坪村、龙泉山村、南津关社区行政区划由西陵区调整到夷陵区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市级决算情况的报告,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7年市级决算草案、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以上有关法规草案、议案和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或表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杜伟等出席会议。
副市长卢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易红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雷涌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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