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宜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3元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3号)精神,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中超出中央和省财政补贴部分,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负担办法,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

通知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含补发部分)在今年11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各县市及夷陵区参照市城区政策,一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即在现有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23元。

据悉,此次养老金上调将惠及宜昌城乡居民55万人,其中,城区29557人。(三峡商报记者 王凌云 通讯员 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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