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主任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议审定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方案,决定10月30日至31日召开此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三审稿)》《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宜昌城区“畅通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及开展专题询问准备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2017年市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了关于跟踪督办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各评议工作组关于专项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性改革、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交流研讨会精神汇报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孔福生,秘书长杜伟出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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