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务必毁“伞” 市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8月31日,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枝江市公安局退休民警余开华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扫黑除恶务必毁“伞”。余开华因涉何某某涉黑犯罪团伙一案被留置审查,是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法纪严问责,重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个缩影。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担当、高位推进,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法纪保证。

“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

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一些“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

“‘保护伞’不除,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务必追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市委书记周霁多次表示,市委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落实监管责任,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人民、法律检验的铁案。

中央、省委统一部署,市委迅速行动,宜昌纪检监察机关更是以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主攻方向,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市纪委常委会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6次进行安排部署,召开7次审查专题会和问题研判会研判督导涉黑涉恶案件,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签批百余次工作指示。

同时,市纪委监委带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执纪问责领导小组。从重点个案上,实行一案一专班,由市纪委副书记牵头,抽调机关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包案专班,目前已就枝江、长阳等地案件成立包案专班5 个,提级办理专班1个。从工作节奏上,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重点个案工作进展,所有关于扫黑除恶的问题线索必须经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才能了结。在工作突破上,对于涉及需要排除干扰深挖细查问题线索的地区,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别约谈了3个县市党委书记。

市纪委监委还以高频率督导来确保工作落实。除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扫黑除恶督导以外,相关领导还带队对全市有重点问题线索的枝江、长阳、宜都等9个县市区执纪问责情况开展分片专项督导,多次不定期实地督办查办情况,实现工作督办全覆盖。目前市纪委监委已开展专题督导2轮,不定期实地调研督办5次,14个县市区纪委监委交叉督导1轮,逐案指导和督办问题线索35件。

线索大起底,多方联动深挖“保护伞”

“少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少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入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昌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多次同步发布《宜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受理范围告知(附963888举报电话)》。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也通过电视、“村村响”广播、微信QQ群、户外张贴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市委将扫黑除恶纳入2018年常规巡察内容,并对未列入2018年省委常规巡视对象的7个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已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件,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8至11月,各县市区联动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将扫黑除恶纳入重点巡察内容。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安排专人专账专管,负责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登记、分流、处置、督办,确保每一件线索动态监管、全程留痕。先后对十八大以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2014年以来全市查办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权相对集中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研判;对全市近两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反映的村、社区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再清理再筛选。目前,通过线索大起底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7件。

市纪委监委与市委政法委共同印发《宜昌市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及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补充规定,严格实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日内双向移送机制。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扫黑办移送问题线索41件,各级扫黑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0件。

立足法纪严问责,重击黑恶“保护伞”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宜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深挖细查、重拳打击“保护伞”,一案三查、分类追责,着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法保证。

深挖细查,重拳打击“保护伞”。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即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党员、公职人员及执法权相对集中的重点人员;参与黑恶组织和充当“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进不力等重点问题。

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共立案14人,其中涉及公职人员10人,已采取留置措施1人。此外,还先后问责7人。

与此同时,还注重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将清理筛选的群众反映、举报较多,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基层村干部纳入重点范围,深挖细查“保护伞”问题;注重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违纪人员一律不放过,针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无职党员坚决查处,目前已立案4人;坚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中涉及的违纪行为,目前在查办涉黑恶问题线索中,对排查后发现未涉黑涉恶,但涉及其他违纪问题的立案10人,已采取留置措施1人,问责6人。

一案三查,分类追责。对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查办黑恶势力的基础上,再实行一案三查。对涉及到地方单位有关人员履职尽责不力情况严肃追查。在查处长阳覃某涉恶案件中,不仅对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严肃查处,还对原接受问题举报没有认真调查的部门严肃追责。市纪委监委对分管的2名县级领导严肃追责,对工作失职、失察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其中,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重处分1人,问责7人,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2份。(三峡日报 通讯员 易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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