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丨张俊飚: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是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转变,对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城镇居民对农产品量的需求得到了充分满足,但与其对农产品质的需要和人居环境美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不仅要求农村提供充足、安全、优质的农产品,而且要求农村提供清洁的空气、洁净的水源、怡静的田园风光等生态产品,以及农耕文化、乡愁寄托等精神产品。另一方面,从农村居民来看,既要求农业得到发展,又要求农村经济全面繁荣;既要求农民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又要求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便捷的公共服务、可靠的社会保障、丰富的文化生活,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现代生活;既要求物质生活富足、生态环境优美,又要求精神生活丰富、乡村全面繁荣。这就迫切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摆在优先战略位置。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需要。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仍然突出,与城市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明显滞后,农村居民收入与城市居民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公共投资、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则更为突出,如在养老保险方面,目前还有1亿多农村人口游离于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农村居民领取的养老金水平远低于城镇。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生活不容易,更加需要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是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内在要求。“务农重本,国之大纲”。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中国人口城镇化率已经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7年的58.52%,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已经从1978年的30%下降到2017年的7.9%,但是,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变,粮食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功能没有变,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有数据预测,即使到2030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依然有4.5亿人口。在如此巨量农村人口的背景下,农村的发展不能滞后。可以说,“乡村落后,全局被动”。因此,在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中,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把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正因为农业农村是短板,所以衡量现代化建设水平,将主要看农业农村发展情况。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是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所在,也是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质量的关键所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农民不能掉队,把乡村振兴摆在优先位置,才能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跟上国家现代化的建设步伐。

(作者系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资源环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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