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将打造15分钟社区健身圈

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意见》提出大力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文化建设,把宜昌建成湖北省体育强市。《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任务:到2022年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将公共体育服务纳入智慧城市“市民e家”平台,实现国民体质检测常态化,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保持全省前列,常年保持在训运动员3000人以上,每届省运会周期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运动员30人以上。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左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以上,体育服务业在全市体育产业中占比达到35%以上。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打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推进体育设施提档升级

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围绕全省“新全民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县(市、区)“一场两馆一综合体”(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综合体)、乡镇(街道)社区运动健身中心和中心村文体广场建设。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打造一批集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体育公园、登山步道、健身绿道和水上运动、汽摩运动等户外基地。

加快发展体育社会组织

带动更多人群科学健身

加强各级体育社团建设,县(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体育总会枢纽性作用,推动各级体育组织发展。支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发展,出台并完善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和措施,推进体育社团向实体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注重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做好社体指导员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和评优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带动更多人群科学健身。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每年举办大型赛事80项以上

充分发挥赛事活动的引领作用,积极承接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市、县(市、区)每四年举办一届综合性运动会,定期举办机关、职工、农民、学生、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行业和人群运动会。

进一步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康养等行业融合,逐步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调,社会主办,群众参与”的大群众体育工作格局。每年举办全国和全省性体育赛事活动30项、全市性体育赛事活动50项以上,县(市、区)每年举(承)办有一定规模的赛事活动12次以上,乡镇(街道)每年开展1次特色赛事活动。

切实提升健身指导水平

开展体质检测、技能传授

加强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广泛开展体质检测、技能传授,推广“运动处方”。依托现有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机构,增设国民体质健康测定设施设备。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质测定和健康指导网络体系,全市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体质测试并发布报告。落实体育惠民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着力拓展山水路舞项目 提升特色品牌赛事水平

优先培育特色体育产业集群

形成“一网两区两带”产业群

以打造“中国山水运动休闲之都”为目标,建设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全民健身休闲服务网、“奥体中心-宜昌市体育中心”竞赛表演功能集聚区以及三峡-秭归-兴山-夷陵户外运动功能集聚区、长阳-宜都-五峰山水运动休闲旅游带和枝江-当阳-远安健身拓展旅游带。到2020年,形成结构合理、各具特色的“一网两区两带”特色体育产业群和竞争有序、开放充分、运行规范、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打造一批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和凸显山水特色、人本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项目。

着力打造特色赛事品牌

以山、水、路、舞项目为重点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跨界融合的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地、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赛事。以“山(登山、越野)、水(龙舟、漂流、游泳)、路(马拉松、自行车)、舞(健身舞、巴山舞)”为重点,以重大赛事为依托,培育一批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的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新品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体育产业项目规模发展

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业

建设徒步骑行驿站等户外运动设施

以山水资源为依托,发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户外运动休闲业。投资建设一批徒步骑行驿站、汽车露营地等户外运动设施。依托水上资源发展龙舟、摩托艇、漂流、游泳等水上休闲运动项目。引导群众参与自行车运动,建设自行车驿站等配套设施,培育自行车品牌赛事,发展自行车运动产业。大力发展健身跑、滑雪滑草、垂钓、登山、航空、攀岩等发展空间大的户外运动项目。发展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加快促进体育融合发展

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

推进“体育+”,促进体育与互联网、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养老、娱乐、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体育产业发展领域。鼓励企业从事运动智能设备、智能软件、功能饮料、营养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与营销。依托大型体育场馆,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着力培育健身休闲龙头企业

打造一批优秀健身休闲场所

支持健身休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品牌输出、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健身休闲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打造一批优秀健身休闲俱乐部、场所和品牌活动。

不断壮大体育竞赛表演业

各县(市、区)发展特色赛事

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商业性赛事。创新办赛模式,推行重要赛事招标制、一般赛事奖补制。各县(市、区)集中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一县一品”特色赛事,不断提升赛事规模和水平,以体育竞赛表演业带动交通、传媒、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

深入挖掘体育消费潜力

将健身休闲纳入“市民卡”功能

丰富体育赛事供给,满足群众体育观赏需求,激发大众健身休闲消费需求。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的健身休闲服务,改进消费体验,引导群众体育消费。支持各地创新健身休闲消费引导机制,引导鼓励与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合作,实施特惠商户折扣、发放健身消费券、开发场地责任保险和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健身休闲纳入“市民卡”使用功能,将健身休闲旅游项目纳入旅游年卡使用范围。 (三峡商报记者 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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