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6月27日,宜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霁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主持会议。

会前,举行了宪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的专题讲座。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应华作的关于《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农业局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以上报告、法规草案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汪伟作的关于提请本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本次会议部分拟任人员在会上作拟任职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葵、吴康年、周青、陈华、孔福生,秘书长杜伟等出席会议。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鲍清芬列席本次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叶德武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三峡日报 记者肖敏、通讯员陈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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