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护一江清水向东流——宜昌重拳打击环保违法犯罪

6月上旬,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各地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情况,宜昌案件破获数高居第一。

宜昌为三峡大坝及葛洲坝所在地,生活着多种特有、稀有物种。为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把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2017年8月,经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公安局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并抽调17名精干警力,重拳整治污染长江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宜昌的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担当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的历史使命。

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1起,办理行政案件20起,刑事拘留和移送起诉44人,行政拘留22人,其中部督案件5起、省督案件12起。侦办环境资源领域案件数、大要案件数、2017年绩效考核均位列全省第一。

环保违法“零容忍”

今年4月以来,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接多名群众举报称,长江枝江段有一个团伙用4条船舶以发电机组加电拖网的方式,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

环保警察支队迅速开展工作,通过联系长航公安,宜昌市渔政监察支队联动,逐渐摸清了一个6人犯罪团伙,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犯罪手段。

5月中旬开始,支队汇同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开展有针对性的蹲守。6月4日凌晨3时许,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扣押作案船舶4条,运输车辆1辆,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长江鱼类500余公斤,其中包括国家一级珍稀保护动物长江鲟、铜鱼等。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打击、重实效”为总要求,以打击污染长江违法犯罪为重点,制定出台《全市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依托全民三员,广辟信息来源,延伸业务触角,并全面梳理近年环保行政案件,锁定一批重点企业和区域,主动经营,全力攻坚。

“挥剑斩污”成合力

近年来,随着我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 河长制全面推行、生态廊道加速建设……市公安局积极行动,向世人宣示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决心。

市公安局先后与环保、水利、国土、农业、长航等相关部门建立联系会议、执法联络、案件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8项工作制度,定期落实季度联席会、半年推进会、年底总结会,全市构建了“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深度合作、资源共享”的治污格局。

该局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检察院、法院研究统一案件证据指引、现场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对重大疑难案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司法合力稳步提升;参与环保“清零”“春雷”“铁拳”行动,配合关停拆除长江岸线一公里内的化工企业35家,环保合力逐步加强;发挥治安、内保、刑侦、技侦、法制、网安等警种专业优势,协作配合,同步上案,警种合力不断凸显。

为扩大打击范围,延伸打击深度,提升打击效能,市公安局加强与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对接,将打击处理范围扩大到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类违法犯罪和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资源类违法犯罪。

同时,将工作视线扩展到长江支流,建立三级河湖警长制,市局“一把手”带头,每条支流分别由市局党委委员、县(市、区)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当地派出所长担任一、二、三级警长,扎实推进全市15条长江支流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向专业机构借力,在全市17家检测机构中筛选出7家,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项目库,缩短检测鉴定周期;向科技信息借力,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优势,围绕重点人、车、地、企等要素,分析排污规律,监测活动轨迹,关联数据,扩大案源,引领实战。

广泛参与氛围浓

新闻通气会、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市公安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展现打击成果,对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公安局坚持把宣传与打击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展示战果进行震慑,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依托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我市环保监督员、志愿者在全市317个社区张贴《有奖举报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公告》,15条长江支流人流集中地段设置环保宣传墙报,278条主要街道悬挂宣传环保标语,发放法制宣传单共15000余份,大力营造社会关注、群众监督环保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环境执法认知度、公信力。

同时,抓住重点不断引导,不间断加强对全市183家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阐明危害环境的后果和影响,促使企业向被动保护变主动防治、不愿行动变自觉行为转变。

近段时间,宜昌频频出现江豚成群结队跃出水面,正是近年来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打击环保违法犯罪成效的见证。(三峡日报通讯员 杜立冬,记者 朱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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