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甫: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人大力量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经济运行情况,视察湖北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长江经济带和湖北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和长期的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努力在依法履职的实践中,为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体现政治本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具体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重要工作经市委同意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市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意志,确保市委推荐的干部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工作人员。

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凝聚磅礴力量。市人大常委会要与时俱进地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做好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确立的“规矩”和必须正确把握的“五个关系”,做长江生态的坚定保护者;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北奋力谱写新时代发展新篇章明确的总目标、总要求,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者、增进民生福祉的推动者;要真抓实干,做转变作风的积极践行者。进一步主动担当,为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凝聚磅礴力量。

在深化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发挥独特优势。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法治宜昌建设。一是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法规,将地方立法权转化为改革优势、发展优势、法治优势,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二是推进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坚持在宪法的统领下促进全面依法治市,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力度,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三是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和支持政府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促进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听取和审议监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适时组织执法检查,监督和支持监察委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大职责;监督和支持法院、检察院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履行法定义务。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市人大常委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一是坚持以人大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培训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搭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以便捷代表履职,认真开展议案建议办理督办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二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推进建“双网”、促“双联”、创“双优”工作,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引导和激励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和从事本职工作中争创优异成绩。三是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抓住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文/刘学甫 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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