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废行动”宜昌已完成整改12项 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5月16日记者获悉,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第80督察组进驻我市以来,共交办问题34个。接到问题确认单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交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点位12个、正在整改22个。

在宜期间,督察组现场督查了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上报的沿江固体废物堆存场所3个;交办信访件问题点位3个;核查新增固废堆存问题点位28个。其中,5月13日,督查组在全面分析我市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的基础上,选取建筑工地、废品收购、港口码头、船舶制造行业,展开突击检查,形成督查确认单8份。

市环保部门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整改要求,规范过程、建立台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对同类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举一反三,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已经整改完成的要及时上报并销号。各级环保部门要提高认识,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从快、从严查处到位。(记者杨婧、通讯员杜晓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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