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全国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和远程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宜昌召开,会上,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获得了人社部农保司的赞扬和与会各省代表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不漏一人的服务情怀,以高含金量的惠民政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大提升了民生幸福新质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新业绩
创新制度设计,不断增强政策吸引力。各县市区制定“提高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加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提高地方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提高最低缴费标准、政府为特困人员代缴保费”等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提高了政策的含金量和吸引力。优化经办服务,不断增强群众舒适度。以23℃人社服务专项行动为载体,探索了“银行代扣代缴、自助终端缴费、网络手机查询、POS机取款、“居保通”征收对账、手机APP认证、人脸识别认证”等便民举措,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能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夯实基层平台,不断增强队伍积极性。落实编制、人员、场所、经费、设备,规范推进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建设,基层经办服务水平和工作人员能力不断提升。依托坚强有力的乡镇基层平台,通过设立保费征收考核奖励经费、医保养老统筹征收、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定期督办通报和发挥社区网格员、村级协理员作用等举措,连续多年保质保量完成保费征收和待遇发放工作。
2017年,全市城乡居民实际参保145万人,综合参保率、养老金发放率均达到100%;全年向53万人发放养老金 64359万元,人均养老金102元,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截至2018年4月,我市已完成适龄人员参续保缴费56.72万人,适龄人员缴费率达到62.36%,人均缴费326元。1至4月共向54万人发放养老金22586万元(基础养老金19506万元),人均养老金104元(宜昌市城区122元),继续保持适度增长。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取得新成效
先行先试、积极探索。2007年至2014年,各县市区政府便全部印发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政府、村集体、个人的双方或三方负担,并适当给予参保政策优惠的形式,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并在城乡居保制度建立后,及时对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人员进行了衔接并轨。目前,我市共有已参保老被征地农民15.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保13.84万人,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900元以上;参加城乡居保并享受养老保险补贴1.5万人,符合条件的老被征地农民实现了“愿保尽保”。
统一完善,规范落实。2015年1月1日至今,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省、市政策统一规定,制定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五个统一”。新政策规定,同时符合5个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并按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批文前,全市共为2.4万人预存养老保险补偿资金7.46亿元,人均预存超过3万元。项目实施后,全市已将0.47万人的1.45亿元补偿资金记入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现了 “应保尽保”。
老农保参保人员清理并轨取得新进展
2012年城乡居保制度建立之初,我市各地便着手启动了老农保清理并轨工作,并探索形成了 “政府主导部门推进、调查登记信息核实、人员分类账户处理、缴费结算公示确认、信访维稳舆论引导”等经验做法,取得较好成效。2016年和2017年,市人社局先后下发两个文件,从摸清人员基数、严格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发放、指导利息计算和尊重意愿并轨退保等方面,在全市层面,统一集中开展清理并轨工作。5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市城乡居保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督办。目前,已有 10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清理并轨任务。
精准扶贫政府代缴取得新突破
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保精准扶贫政府代缴工作,多次采取会议部署、定期通报等举措,全力推进政府代缴工作。2017年,我市共为7.17万名精准扶贫人员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保费717万元。今年,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所有符合代缴条件的精准扶贫人员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保质保量完成居保扶贫工作。(三峡日报通讯员 黄荣洁 郭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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