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进行不动产交易、5月1日起限制乘坐飞机和火车高级别席位……日前,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意见、通知,对“老赖”进行进一步的惩治。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年以来,我市通过多部门合作、运用科技手段等方式,让众多老赖不再“逍遥法外”。截至目前,法院为国家、集体、个人共执行到位225.4亿元。
据悉,自2016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就分别设立“失信曝光台”,及时全面发布法院上传的失信人员信息。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布执行案件13721件、失信被执行人32820人次。其中,2017年新增发布失信被执行人5285人次,包括发布公民自然人4984人次、企事业单位301个。
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十余项信息,经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自动推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央各部门依职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凡进入此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购买飞机票、全部高铁车票和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不能投资、参与招投标、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报名参加旅行团等高消费行为。据统计,2017年,两级法院平台铁路惩戒849人次、航空惩戒552人次。
除了坚持权威发布、多方联动,我市还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执行威慑。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西陵区法院为督促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联合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公司,为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强制定制的失信彩铃业务。任何人只要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便知其“老赖”身份。“老赖”黄某因为劳务合同纠纷欠下6万多元,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春节前,西陵区法院给黄某设置了该彩铃,一周后,黄某打电话到法院要求将彩铃换下,将钱交到法院。
据了解,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执行工作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促规范化,执行工作威慑力进一步提升,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1352名自然人、224名法人、37家失信政府机构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
此外,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力合作,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司法强制措施,联合惩处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全市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378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10名自然人或法人罚款131.1万元,对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18名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司法不诚信行为受到了严厉惩处。(三峡日报记者陈曦、通讯员石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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