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宜昌中院获悉,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宜昌两级法院多措并举打击失信“老赖”,截至目前,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1352名自然人、224名法人和37家失信政府机构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
2016年以来,宜昌两级法院分别设立“失信曝光台”,及时全面发布本院上传的失信人员信息。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布执行案件10247件、失信被执行人25306人次。其中,仅2017年就新增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612人次,其中发布公民自然人7015人次,企事业单位1597个。
全市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10余项信息,经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自动推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数据中心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类别筛选进行发布,为各部门查询诚信情况、开展惩戒行动提供权威发声。
宜昌法院还积极推动建立多部门、跨行业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数据共享,探索多元合作,有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宜昌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推送到中央各部门后,中央各部门依职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凡进入此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购买飞机票、全部高铁车票和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不能投资、参与招投标、办理信用卡、办理贷款、报名参加旅行团等高消费行为。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两级法院平台铁路惩戒849人次,航空惩戒552人次。此外,宜昌法院还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地区特点的失信惩戒机制,限制农村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
为把“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及信用惩戒机制”纳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之中,今年3月,市委政法委还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并成立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
可喜的是,经过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力合作,采取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司法强制措施联合惩处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我市司法强制力得到全面彰显,执行工作威慑力也进一步提升。(三峡日报 记者裴姝婧、通讯员石志宏)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