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2016年反腐“战报”。记者 程俊峰 摄)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 张城 程俊峰)1月6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381件,处分20561人,通过开展纪律审查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7亿元。
2016年,全省共查办厅局级干部案件115件、已处分105人,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案件1021件、已处分847人。十八大以来立案总数是十七大期间的2倍多,其中,厅局级干部案件数是十七大期间的3倍多。通过努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大幅下降,腐败和不正之风蔓延势头开始回落。
2016年,全省查办各级“一把手”案件1025件,同比增长52.9%,省纪委对9名涉嫌违纪的现任县(市、区)委书记立案审查。全省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干部495人,其中追究主题责任449人,追究监督责任46人。对仙桃市“6·25”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运用大数据,对2014年以来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8项惠民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立案调查5204人,21930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错误,上交违纪违规资金9807万元。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7人,责任追究62人。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全省反腐败追讨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累计追回赃款2400多万元,成功追回外逃人员38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3人,2016年全省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量居全国前列,向腐败分子发出“海外不是法外”、外国绝不是“避罪天堂”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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