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碧水蓝天,宜昌这样做

宜昌人请查收这份数据,宜昌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第五、全省第一,2020年宜昌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大幅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 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全部达到100%● 长江干流宜昌段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超额完成“十三五”考核断面优良比例目标● 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纳入国家考核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7、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4.2%,均完成省政府下达考核目标且达到激励目标。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第五、全省第一。

图片:@影像-理想国 摄蓝天白云时常映现

碧波清水长流常清

宜昌是怎样打这场蓝天保卫战的?

1月27日上午,宜昌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通报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会议通报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吴辉庆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汪晓鸣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

李无训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王咏梅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

●主持人

陈珊珊  宜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和小布一起详细了解水环境质量状况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达到考核要求

2020年,宜昌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Ⅲ类以上比例)继续保持在100%,好于国家考核优良率不低于88.9%的要求;纳入省政府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达到优秀考核等次(达标率不低于90%);16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高于85%的考核要求。其中清江流域2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长江干流3个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图片:李风 摄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2020年,宜昌市1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特别是新冠肺炎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在抓好医疗废水处置监管的同时,严格加强水源地监测、巡查,确保了水源地水质不受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8天, 优良天数比例84.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7、41微克/立方米。三项指标均为历史最优,均超额完成省考核目标和激励目标,也均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1-12月,全市14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值为88.7%,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3、35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9.7%、22.2%;O3平均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2%。

1-12月,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5个区优良天数比例84.2%,同比上升15.4个百分点;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7、41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21.9%、21.2%;O3平均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

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宜昌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5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总体评价为“较好”,城区昼间噪声声源主要是生活声源;

图片:宋金戈 摄

宜昌市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0分贝,同比下降0.4分贝。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一级,总体评价为“好”。

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宜昌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过90%以上,达到省考核目标。

图片:三峡影像网

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更多现场解答

记者提问

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启动了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宜昌市目前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还将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2019年,生态环境部在长江流域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分为“查、测、溯、治”四个阶段,分年度推动实施。2019年,通过无人机排查、人工排查和攻坚排查“三级排查”,宜昌市共排查长江、清江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1971个,排查工作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0年,宜昌市继续按照“有口皆查、有水必测、有污必治”工作思路,继续推动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1229个排口的溯源和1050个排口的立行立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现场核查分类。按照排口性质,对1971个排口进行初步分类,其中,雨洪排口973个,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排口和城镇生活污水排口496个,工业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273个,沟渠、河港排口84个,港口码头排口67个,其他排口78个。

二是完成排口水质监测。制定入河排污口监测方案,启动现状调查监测、攻坚排查监测、整治验收监测,2020年全面完成1971个入河排污口的“全覆盖”监测和数据填报,编制形成《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档案》,形成“一口一档”。

三是扎实推进溯源整治。在传统人工排查基础上,充分利用管道内窥镜、管道机器人、雷达探测等手段,扎实开展排污口溯源,并同步启动立行立改,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初步溯源1229个、立行立改1050个,其中,通过清理、封堵排口42个,通过接管、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整治达标排口20个,规范改造并严格加强监管的排口988个。

2020年,长江干流3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清江干流2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战役在全省考核中继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1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要求,持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力推动攻坚溯源和整治。严格按照《宜昌市长江、清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单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不清、污水来源复杂的排口溯源,对已完成初步溯源的排污口,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彻底完成整治任务。

二是打造智慧流域试点建设。以柏临河为试点,在全面完成流域范围内排污口排查溯源基础上,充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构建流域“水质自动站+排污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快速、高效、精准的污染溯源和问题查处机制,并逐步向其他流域扩展,推动流域水质不断好转。

三是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力争在全省率先将涉水项目环评审批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2项行政审批事项合二为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同步受理、同步论证、同步出具审批意见,与过去相比预计可减少审批时间7天以上,进一步企业减少成本,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坚持系统谋划、规划先行,制定《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出台《宜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修编)》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为改造工作全流程管理提供规范指引。继续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奖代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0万元/部补贴。

二是优化改造内容。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先规划后建设”的思路,建立“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清单,全面推进水电气路、弱电、停车位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有序新增养老、托育、医疗、助餐、便利店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推进加装电梯及建筑物本体提升,打造完整社区。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更新项目库。加强与国开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更大力度引入金融支持。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范围。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引导居民出资共同参与改造。

四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与省级国有投融资公司、优质市场主体合作,通过出台政策、完善机制、精选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采取“EPC+O”(工程总承包+运营)等方式,推进项目建设。

五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党组织、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志愿者参与的“五方共建”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协调机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同步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或采取小区居民自治管理,保障改造效果守得住、管长远。


记者提问

冬季易发生重污染天气,宜昌市是如何应对的呢?

答:宜昌市呈“七山二丘一平”的地貌特征,呈东低西高的“口袋”型,又处于我省污染气团传输通道末端,西边高山阻挡无法扩散,污染物易进难出。加之冬春季,静风、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多发,环境容量较其他季节大幅降低。而临近年关,工程赶进度,企业冲产量,居民开备年货,社会活动水平明显增加,污染物排放不减反增,引起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为此,宜昌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一是落实冬防期强化管控措施。印发《宜昌市2020-2021年度冬防期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宜环委办发〔2020〕4号),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生活源制定了强化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蓝天卫士”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帮扶。

二是开展企业绩效分级减排。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企业绩效分级评价,在此基础上细化编制工业企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通过绩效分级减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环保基础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大气超级站、44个乡镇小型站、6套机动车遥感监测、港口站、工业园区站、大气移动走航监测车等设施设备深入应用,PM2.5源解析、第三方巡查、颗粒物雷达监测持续开展等,这些能力建设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污染物精准溯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保持每日会商,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时提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加强现场检查,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减排措施。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呼吁市民参与减排。形成部门协同联动、区域联防联控、全民共治共享的应对机制。

记者提问

为着力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根除长江污染隐患,宜昌市实施了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市生态环境部门在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安全防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确保化工企业整治和转型升级过程中环境风险可控、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企业拆除活动,防控拆除过程环境风险。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在拆除前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经信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实施。

二是加强拆除过程环境监管,防范拆除活动环境污染。在企业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等拆除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现场监督指导,重点对企业是否按方案要求拆除,是否规范处置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和生产废水等全程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企业拆除时环保零事故、无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拆除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是扎实做好关闭、搬迁化工企业遗留工业场地风险管控。宜昌市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调研并编制《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关闭搬迁企业遗留场地土壤风险管控方案》,为关闭后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的风险防控提出对策和要求,要求做到方案制定到位、物料处置到位、风险标识到位、安全隔离到位、雨水分流到位和土壤检测到位等“六个到位”。

四是开展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查清企业关闭、搬迁后遗留工业场地土壤环境状况,为工业场地的土地开发利用等提供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宜昌市争取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00万元,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了“关闭、搬迁、转产”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54家化工企业遗留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基本建立了宜昌市土壤、地下水环境档案。

五是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确保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对已查明的污染地块的使用权人均下发列为污染地块的通知,督促其开展初步风险管控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同时将污染地块的调查结果通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确保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工作落实。目前宜昌市土壤污染防治试点企业—宜昌田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已完成修复和验收,其它查明的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正在有序推进中。下一步宜昌市将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遗留工业场地开发需求,推进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上述举措为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全面推进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示范,也为根除长江污染隐患、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起到了较好的先行先试作用。(宜昌发布微信)